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意见范文中小学生后服务工作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阔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法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进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家《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中小学生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中小学生校内后服务,是培育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节假日监管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各校要不断创新校内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内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进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后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公益惠民,主动接受监督后服务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所需经费根据成本进行核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适当补助、服务型收费等方式多渠道解决
开展校内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后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坚持科学合理,活动内容多样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兴趣、爱好、特长、社团等活动,坚决防止将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
三、具体安排(一)服务时间校内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后至 18:00 止、寄宿生晚饭后至 21:30 前的晚自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