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文本〕目 录第一章 总那么第二章 招聘制度第三章 劳动合同制度第四章 薪酬制度第五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第六章 培训制度第七章 保密制度第八章 平安生产制度第九章 奖惩制度第十章 离职制度第十一章 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第十二章 附那么第一章 总 那么 一、根据
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平安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开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开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主动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平安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老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气,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标准
第二章 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那么 ㈠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时机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卑视应聘人员
㈡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那么,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二、招聘条件㈠应聘人员应当年满 18 周岁
单位如招用 16 周岁至 18周岁的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
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
㈡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技能等条件
特别工种人员应具有相关合格的操作证
㈢入职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失业登记,以及不得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