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生心理健康教学工作总结 第 1 篇:中职生心理健康教案中职生心理健康教案 中职生心理健康教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南,深化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坚持培育学生“积极心理、阳光心灵”的育人理念,针对社会转型期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大力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水平,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均衡进展、科学进展,大力营造和谐班级、和谐校园的氛围,促进学生积极心理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二、主要工作 仔细制定和组织实施《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展“十二五”规划》 1.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谋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展的关键年。省教育厅思政处牵头、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协助组织专家团队仔细讨论制定《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展“十二五”规划》。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心育指导中心要组织本地区中小学校仔细学习《省心育进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仔细贯彻落实,促进本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和有效进展。 完善机制,创新模式,全力提升学生积极心理素养 全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以提升学生的“学校幸福感”为主线,以培育学生“积极心理素养”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根据广东社会转型快速进展的需要和中小学生身心进展特点,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创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进展。 1.省心育中心组织专家讨论学生积极心品素养培育的方案,构建培育学生积极心品素养的课程体系和组织编写相关教材。 2.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心育中心要加强对学生积极心品素养的培育的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课时、教材和师资。 加强指导和管理,发挥省级“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 1.重点指导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中小学校创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各市的省级“示范学校”指标数,按各市中小学校总数的 1%计算。省级“示范学校”指标未用足的地区可以组织申报。省级“示范学校”的评审确定根据“条件合格一所,及时评审一所”的原则进行,各市可以随时向省心育中心申报评审。 2.省心育中心会同各市加强省级“示范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发挥省级“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个别因故没有发挥示范效应的省级 “示范学校”进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