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的时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的时效第 1 篇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诉讼时效是 3 年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 5 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
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损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来支付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假如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
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的时效第 2 篇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伤残鉴定开始算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假如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假如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诉讼时效期间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