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2024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就 2024 年上半年检察工作向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抓班子带队伍为抓手,以从严治检为保障,以巩固“三满意一优秀”荣誉(市政法委授予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检察院授予的人民满意检察院、县人大授予的人民满意单位、县委、县政府授予的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为目标,全院工作平稳推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进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犯罪,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充分发挥捕诉职能,1-6 月份,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4 件 16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13 件 14 人,追捕 1 人,不批准逮捕 1 件 1 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1 件 44 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30 件 42 人,纪委监委移送1 件 2 人,已提起公诉 21 件 23 人,不起诉 2 件 2 人,正在办理 8 件19 人,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 100%。在办案中,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释法说理,在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 3件 3 人。 二、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公益诉讼,维护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把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业务作为进展之本,强化监督,提升效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办理立案监督 4 件 7 人,其中监督撤案 2 件 3 人,监督立案 1 件 1 人,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1 件 3 人(樊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子意外死亡不立案决定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我院指派业务骨干,调阅案卷材料,对案件的疑点逐一排查分析,依法公开作出了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答复,回应了社会关切)。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 件次,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 件,所有纠正违法均被及时采纳和回复。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方面: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 2 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 1 件,正在办理 1 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 12 件,其中针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向法院发检察建议 10 件,不支持监督申请 2 件。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 件 7 人,针对法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