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控股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方法〔修订〕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 制度类别:专业制度明天控股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标准明天控股〔以下称“集团〞〕员工考勤及各种休假管理特制定
明天控股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方法
〔以下称“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全职在岗员工
其他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集团各平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方法各条款所称“假期年〞指从员工本人入职日或入职日的周年日开始之后的 12 个月期间
第二章 权责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法的制订与修改,并监督本方法的落实与执行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正常在岗员工的考勤、休假进行管理,办理相关手续,记录员工休假情况,按规定执行员工各类休假的工资处理
第六条 各级管理者有督促所辖员工严格执行本方法的责任
如因监督不力违反本规定,将追究相关管理者责任
第三章 考勤规定第七条 工作时间集团实行每周 5 天工作制,固定工时制员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公休日
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30
中午 11:30 至一三:00 为午餐及午休时间
第八条 考勤管理实行刷卡考勤和签字考勤双轨制,以刷卡考勤为主,签字考勤作为补充,无特别原因未刷卡或未签字一次,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每次扣款 30 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 5 次〔含〕以上者予以警告;当月迟到、早退累计 10 次〔含〕以上者予以记过;第九条 在工作时间内无故缺勤即视为旷工,无特别原因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当月旷工一天者罚款 200 元,同时予以警告;当月旷工累计 2 天〔含〕者予以记过,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连续旷工 3 天〔含〕以上或当年〔假期年〕累计旷工达 6 天〔含〕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十条 工作时间因工外出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当不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