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清单 会计交接清单样板 会计交接清单 会计交接清单样板 常常看到很多财会新人问:会计人员离职,必须与新接手会计办理交接手续吗
假如辞职,不办交接程序,要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不完成这两项交接,违法 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由于特别原因不想继续干了,但是新来的会计迟迟不跟我交接,因此我想一走了之,也不办理交接了
请问是否可以
不可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而且提醒你,若你是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还要记得去税局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的信息
相关政策: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 《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 2、未完成交接工作,风险非常大 【案例】我是一名出纳,几个月前在原来公司递交了离职申请,并已局部清点无误后由总监签字了
但最近,原公司发现系统了少了一笔钱,把责任推到我身上了,要求我负责任进行赔偿,但是我觉得我已经没有责任了呀
离职后,甚至离职好几年后,原来就职的公司账务出现问题,你肯定也跑不了
都怪你,离职的时候没有好好做完工作交接
工作交接重点之一:变更税务信息 【案例】王女士之前为 A 公司财务负责人,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到了 B 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
在给 B 公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的时候,王女士被告知办理业务受限,并且会影响当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
原因就出在:A 公司因长期不申报转为了非正常户,而王女士辞职时没有在税务机关办理更换财务负责人程序,这导致王女士在税务系统中一直显示为 A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变更财务负责人,需要携带 A 单位的相关资料,但是隔了那么久,A 公司早已不知踪影
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会计人员都会被连累
一旦上了国税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