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法修订草案主要变化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4-10-24 杜旭冬 编辑:dxd 阅读:594 评论:0 打印 RSS 字号:大|中|小 核心提示: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标准会计人员行为,财政部在仔细调查讨论、多方面征求意见的根底上,对 2024 年公布的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法
〔财政部令第 2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新方法〞〕,财政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和原来 2024 年公布的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法
〔财政部令第 26 号〕相比,新方法有了较大变化
增加了适用和持证范围新方法将原来的“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方法
〞修订为“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方法
〞这样就将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纳入新方法的适用范围
随着经济和企业管理的开展,很多企业衍生出很多新的会计岗位,为适应这一情况
新方法在原来的十类持证人员范围的根底上,新增了“其他会计工作〞这一兜底条款,以更好的适应目前以及未来的会计管理工作开展
标准和细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过去的规定相比,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增加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条款,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还同时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到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视同自动放弃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新方法还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修订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根底、会计电算化〞,明确取消了过去可以以“珠算五级〞代替“会计电算化〞的规定
同时取消了过去允许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 2 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