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奖惩办法及考核细则为提高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员的整体素养,更好地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公司的财产、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1、提出改进本职队伍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奖 3 分/条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果断实行措施消除隐患,奖 3 分/条
3、发现违规违纪操作,视情况予以 1-3 分的奖励
4、拾到贵重物品(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上交综合管理办或归还失主视情况予以 1-3 分的奖励
5、抓获盗窃,挽回损失在 1000 元以内,奖 3 分;1000 元以上,奖 5 分
6、尽心尽职为企业、员工挽回经济损失,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获得部门或他人好评,奖 3 分
7、发生重大事故奋不顾身抢险救灾,并对抢险救灾有功者,奖 20 分
8、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功者,奖 10 分
二、处罚1、保安员形象考核细则:(1)未按规定穿着保安员制服,佩戴工作卡及仪容仪表不符合保安员行为法律规范扣罚 1 分
(2)执勤时站姿、坐姿不端正,搞小动作或者不文明举止的扣罚 1 分
(3)执法询问时,礼貌不周甚至态度恶劣、粗言秽语每次扣罚 2 分
(4)下班后衣冠不整在各岗位逗留或影响他人工作扣 2 分
(5)保安员应纪律严明、秉公执法、威武严肃,如出现有损保安员形象的行为,每次扣罚 2 分
2、保安员考勤细则:(1)迟到 10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2 分;超过 10 分钟,每次扣罚 4 分
(2)早退 10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2 分;超过 10 分钟,每次扣罚 4 分
(3)无故旷工 1 天,每次扣罚 5 分
(4)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每次扣 2 分,月计超过 3 次被视为不适应保安工作,将进行调岗或辞退处理
(5)上班时间睡觉,第一次扣罚 5 分,月计三次及情节较重者,进行调离保安岗位或辞退处理
(注:夜班中如离开保安室监控范围 1 个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