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细化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 2019 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2019 年重点开展主要工作如下。—、工作思路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强化排污者责任为核心,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虽化证后检查和监管执法,有效衔接环评、总量、执法等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多要素的“一证式”环境管理。二、总体工作安排(一)推进 2019 年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完成《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出台,配合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法规司牵头,环评司、政硏中心配合)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完善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类型,推动实现行业全覆盖。(环评司负责,评估中心配合)4•开展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试点。3 月发布关于开展固定污2•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抓紧编制 7 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涉及重点行业技术规范编制工作,6 月底前发布畜禽养殖、乳制品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聚氯乙烯等 13 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评司负责,评估中心配合)配套出台发布相关重点行业自行监测指南、可行技术指南、源强核算指南,发布一批重大变动清单。(环评司、监测司、科财司、法规司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3•完成 2019 年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9 月底前,基本完成磷肥、汽车、电池、水处理、锅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畜禽养殖、孚 L 制品制造、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等其他行业排污许可证发证率不少于 40%,11 月底前发证率不少于 80%;12 月 20 日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年度核发任务。(环评司负责,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评估中心配合)(二)部署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染源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北京、天津、河北等 8 个省(市)作为试点地区,以 24 个已核发行业为清理范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6 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汾渭平原率先完成试点工作;11 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环评司负责,试点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评估中心配合)5•部定污染源清理整顿。6 月底前发布关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