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公司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鼓舞、发动职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查、举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2 范围 全体从业人员
3 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途径和设立举报箱;负责批准对发现、排查、举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有功人员的奖励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接收本部门、车间的事故隐患报告;负责建议对发现、排查、举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有功人员的奖励
安管部负责接收公司范围那日的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负责审核各部门、车间对发现、排查、举报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有功人员的奖励
全体员工有权向公司相关部门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或举报事故隐患项目
4 程序 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范围 公司或部门、车间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公司或部门、车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的接收与处理 事故隐患报告或举报的接收 安管部负责接收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的接收,对接收的事故隐患应有记录,报告人与接收人均应签字确认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报告、举报的接收,对接收事故隐患应有记录,报告人和接收人均应签字
安管部在公司的多个位置设立举报箱为员工报告、举报事故隐患提供方便条件
安管部应定期打开举报箱,接收员工对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
对员工投入举报箱事故隐患的报告、举报没有署名的以匿名举报处理,由安管部在报告人栏内署名“匿名举报”
安管部负责事故隐患的举报处理,对举报材料应进行登记,无论是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的事故隐患,均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举报的项目进行核实
并将举报、核实情况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
安管部对所有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