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节〔2024〕19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明确认定要求,标准认定程序,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303 号〕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方法?和?实施指南?要求,提出认定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始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 二、为稳妥推动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认定工作启动初期,优先受理再制造试点企业的认定申请。首批认定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 妍 王孝洋 电 话:010-66013058 68205357 传 真:010-68205337 邮 箱:jns@miit.gov 地 址:北京市西长安街 13 号〔100804〕 附件: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表格 下 载 〕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财政部〔经建司、税政司〕;部内:政策法规司、产业政策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 附件: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 工业产品再制造是制造业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是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推动经济开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效手段。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有利于标准再制造产品生产、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开展。 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为明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明晰各认定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认定管理工作标准、高效地开展,特制定?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所涵盖的再制造产品认定范围包括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及其零部件等。 各相关单位应依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方法?,结合?实施指南?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推举、认定评价等管理工作。 一、组织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及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认定申请的初始审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举符合条件的认定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具有合格评定资质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