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卫生岗位职责 第 1 篇:社工岗位职责 1、站长职责 (1) 在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社工站的全面工作,对社工站的工作负全责。 (2) 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在社工站的贯彻实施。 (3) 统一协调、部署社工站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社工站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团结、带领社工站全体工作人员仔细履行职责,保证社工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 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王城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 (5) 加强与各业务条线部门、社区各类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 (6) 协调工作站人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统一协调处理相关难点问题,定期向社区居委会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通报工作。 (7) 抓好社工站内部建设,常常组织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工站人员的整体素养。 2、副站长职责 (1) 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工站站长的领导下,仔细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当好站长的参谋和助手。 (2) 协助站长落实社工站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社工站内部建设,配合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3) 做好分管工作,帮助和指导其他工作人员做好工作。 (4) 完成社工站确定的临时任务,接受站长的委托,召集和主持有关会议。 (5) 及时向站长反映工作中和的问题及居民(包括流动人口)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 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站长不在岗期间代行站长职责。 (7)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街道和站长搅拌的其他工作。 3、党群工作岗位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对社区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 指导、检查、督促、协调社区单位团组织的建设,负责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服务与维权工作、社区青少年校外辅导及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妇女组织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做好教育、维权、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工会工作,积极开展维权服务。 (4)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本社区党员(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管理工作。 (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公园和组织社区内单位党组织和广阔党员群众(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群众)积极参加社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