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地震紧急处置预案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医院提供地震紧急处置工作依据,促进医院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保障迅速有序地进行地震紧急处置,减轻或避开地震次生灾害损失,保护患者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 编制依据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医院地震紧急处置病人平均 24 h 内的最低活动能力,分为能行动、有限行动、不能行动和不可移动四类
能行动无需他人帮助,能够很快起床、打开房门,并能以和健康成年人接近的速度实行避险行动
有限行动具有能行动的人的能力,但行走速度缓慢
不能行动单靠自己的努力无法从危险中解脱出来
包括完全卧床不起的病人;需要帮助才能下床并移动的病人;受到管制并被锁在房间里的病人
不可移动假如没有极端的生命危险和严重的损害,严禁移动其位置
包括那些依附于生命支持系统的病人或正在接受外科手术的危重病人
第五条 紧急处置准备工作
一、编制医院地震紧急处置预案
医院编制地震紧急处置预案,每年组织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修订时间间隔不宜超过 5 年
二、排查医院建筑基本情况
在上级地震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排查包括门诊和住院规模、建筑物类型、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水电气结构类型、次生灾害源分布等,明确地震疏散场地、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方式
三、地震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医院成立 XX 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地震紧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和医疗救治等工作任务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 成 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业务科室科主任、教研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地震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