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租汽车效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工程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付款,投标人根据报价自费投入2投标保证金金额柒拾万元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前注:1〕 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2〕 为鼓舞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那么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3〕 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工程需求中提供了推举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举〔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本钱工程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效劳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当;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当一切后果;5〕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方式联系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那么视同理解和接受。特别说明: (1)本工程涉及到的具体施工局部,施工单位须具有信息系统平安等级保护第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智能化三级建设资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单位不具有上述资格,那么应在标书里明确承诺,建设施工时须提供外包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及双方合作协议。〔2〕鉴于本工程的复杂性,允许投资方的参股控股或者子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和运营效劳方参加,需要提供验资证明或工商证明。非投标人生产的产品〔出租车智能终端相关的计价器、车载终端、显示屏、顶灯〕需提供原生产商的授权声明及原厂质保函。其他效劳器等通用产品为供货时提供原生产商的授权声明及原厂质保函。〔3〕本工程列出的建设标准为涉及本工程所需要的局部标准。除所列相关标准标准外,本次工程还须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在设计、开发等环节需严格遵循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