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一) 各分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敬业爱岗,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 总公司成立考评小组 1、 考评小组主任由董事长张兰岐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王仲涛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李忠春,创建办主任开建梅,财务部经理李忠,人力资源专员何慧英组成
办公室具体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 2、 考评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考核办法,指导部门考核工作
3、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4、 5、 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由总公司考评办公室组织实施
对各分公司的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由分公司领导组织实施
对总公司机关的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由办公室李忠春、康璐负责
二、 考核范围 全体员工 三、 考核办法 (一)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负责人根据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 书进行考核; (二) 其他员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考核,相关员工绩效 考核表(详见附件二) 四、 考核标准 (一)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人员考核,满分 100 分;根据签订目标考核责任履行的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1、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发放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2、考核得分在 85 分以上,发放当月 85%绩效工资; 3、考核得分在 80 分以下,发放当月 70%绩效工资
(二)员工绩效考核满 100 分,根据员工绩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发放考核工资,具体考评标准如下: 1、当月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上,绩效考核工资为(考核得分÷100)×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工资; 2、当月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无绩效考核工资; 3、新增员工或辞职员工,当月绩效工资为(考核得分÷100)×(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工资÷30 天)×出勤天数
五、 考核工资列支及考核工资发放方式 (一) 考核工资均从公司的薪资总额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