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流通探讨国研网〔一〕非流通股流通的“三赢〞方案2001-11-19 要解决非流通股流通的问题,必须有一个实现国有和法人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市场容量三赢的方案
我认为较合理的方案是: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前以其净资产总额按 6:1-20:1 的比例进行缩股
一般情况可按 6:1-10:1 缩股,曾屡次在证券市场融资或高价发行新股,从而使非流通股东获得了净资产大幅增值的公司,其非流通股在缩股流通时,可按 10:1-20:1 缩股
×××50=10〕
缩股比例在 10:1 以上的是根据增发、配股较多的公司而设定的
据有关讨论显示,当大盘为 2000 点左右时,市场平均市盈率为 60 倍左右
但这一讨论数据是考虑了 ST,PT 亏损公司等,而我们的缩股是不考虑亏损公司的,经过我们的测算,扣除这些股票后,当大盘为 2000 点左右时,平均市盈率应为 40 倍左右
以此类推,1600点大盘对应的平均市盈率为 30 倍
现结合证券市场在 1600 点和 2000 点时的情况,进行分析,我们选择 2000 年报中几家公司的非流通股分别按 6、8、10、20 的比例进行缩股,看看缩股后国家、法人股东、流通股东、二级市场容量都受到了哪些影响: 证券市场在 2000 点时,市价 10
12〔按 2001 年 3 月 8 日收盘价计〕选择 8:1 的比例进行缩股: 非流通股数×每股净资产 6754×非流通股缩股后的流通股数= 8 = 8 ≈ 962〔万股〕 缩股前非流通股市值=非流通股×每股净资产=6754×1
14=7699
56〔万元〕 缩股后非流通股变成流通股的市值=缩股后股数×市价=962×10
12〔按 2001 年 3 月8 日收盘价计〕=9735
44〔万元〕 缩股后非流通股资产增值 9735
44-7699
56=2035
88〔万元〕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