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二〇〇四年十一月1 使用说明1.为适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需要,法律规范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规和本标准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3.本标准仅适应于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收费。4.本标准包括野外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勘察工作收费标准、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报告评审收费标准。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勘察工作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报告评审费用。野外地质灾害调查费用=地质灾害调查收费标准×调整系数。勘察工作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24 年修订本)执行,即:勘察工作费用=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调整系数。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评估报告编制收费标准×调整系数。报告评审费用=报告评审收费标准。6.本标准以全国平均水平为依据,对不同地区客观因素形成的差价,通过调整系数进行修正。7.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将调整系数相乘。8.凡本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收费内容,可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编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24 年修订本)执行,或由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协商确定。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4〕69 号)实行,见下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表 复杂程度评估分级项目重要性复 杂中 等简 单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一级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建设项目二级三级三级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表注:每类 5 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化为复杂类型。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别重要建设项目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较重要建设项目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一般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