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合集 6 篇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 1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以身立教,辛勤耕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但近年来,极少数在职教师抵不住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直接或变相搞有偿家教,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进一步端正行风,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县教育局 48 号文《关于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处理办法》的规定,在职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责任: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以廉洁从教为荣、以有偿家教为耻”的教育观。2、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学习教育理论著作,学习新课程改革理论。总结反思前阶段的工作,思考安排下一步工作。3、不组织收费性补课,不受聘于有偿家教机构任教。4、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以下处理。① 对当事人三年内在聘任、晋级、表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② 立即清退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并扣除当月工资。③ 扣除当年奖金、福利。④ 写出书面检查,并上报中心校校长室。教师(签名):校长: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 2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20—年 X 月 X 日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 3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