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听课制度范文 2024 最新 大学学院听课制度范文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则是教学的中心环节
学院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常常深化教学第一线进行检查性听课以及老师间的观摩性听课,可以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解决教学问题,提高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水平,也可培育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促进老师教学水平和我院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推动全院关怀教学、重视教学和进行教学沟通,同时也是构建完善、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环节
因此,为使听课制度进一步法律规范化和常规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次数 (一)院级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4 次(每次至少 1 学时,下同)
(二)教务部领导、系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管理中心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8 次; (三)学工部、团委领导,系书记,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4 次
(四)辅导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6 次
(五)老师之间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 6 次
(六)其他人员根据工作计划和教学检查的需要安排听课
二、听课范围和方式 (一)听课分为平常听课、检查听课、观摩听课三种,后两种听课一般由教务部组织实施,除教学观摩可事先告知授课老师外,均不预告授课老师
(二)学院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在全院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
(三)各系领导、各系辅导员主要听本系各专业所开设课程及本系老师所授课程,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听课
(四)教研室领导和老师主要听本教研室任课老师所授课程
教研室应制定听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听课,可实行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也可以实行随机听课的方式
(五)新老师原则上要全程跟班听业务指导老师讲授的一门课程,新老师首轮上课,指导老师应跟班听课指导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听课定额,听课的专业、班级、时间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