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项进展资金使用办法 各幼儿园: 为加快进展我区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多元进展,整体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使更多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现将北仑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学前教育专项进展资金使用方法公布如下: 一、资金额度:全年 600 万元。 二、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性教育经费专项列支。 三、资金用处:鼓舞区域各类幼儿园法律规范、均衡、优质进展,嘉奖对区域学前教育作出突出奉献的集体和个人,补助合格幼儿老师社会保障金,支付本区户籍困难家庭子女的保育费。 四、资金享受条件: 学前教育专项进展资金发放以确保平安、法律规范办学和按星级标准合理配置保教人员,保证合格老师享受区定最低工资并办理好社会保障金为前置条件。 各集体或民办幼儿园在年度内发生平安、饮食等方面严峻事故的,取消全部补助嘉奖资金。在办学法律规范方面不依法接受或协作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正值监督,应视详细状况不予发放或发放部分补助嘉奖资金。 五、资助项目和标准: 1.凡持有本区户籍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农村五保供给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子女或因受灾、疾病等缘由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到所属街道、乡镇集体或星级以上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凭区民政局出具或核准的证明免交幼儿园保育费〔按星级收费标准〕。 2. 新建或改建的民办幼儿园到达三星级以上办园水平,按实际招生规模一次性赐予每班 4 万元的嘉奖〔注:由区财政另行支配补助经费〕。 现有有证无星级幼儿园经改建、扩建或迁建后,经区教育局考核到达一星级标准的嘉奖 1 万元,到达二星级标准的嘉奖 2 万元,其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创星级时幼儿园设备设施的添置及改造。 若无证幼儿园自行关闭的,依据其办园教学本钱赐予适当补助。 3.凡按星级标准配备保教人员和收费的一星级以上幼儿园,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