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 篇 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法律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阔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实行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杨国华 副组长:张洪斌、丁飞、王花 成员:张伟江、王扣兰、李晖、张玲及各班主任 具体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二)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法律规范。 (四)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医或保健老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学校校长与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1.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①首选校医与学校保健老师; ②工作要仔细负责,责任心强; ③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④必须为学校的在编人员。 2.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