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措施三篇学校宿舍管理措施三篇 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依据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独特化服务。以下是职场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宿舍管理措施参考资料,欢迎你的阅读。 学校宿舍管理措施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爱惜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 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学生工作部、委商量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商量生培育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商量生培育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依据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独特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商量生培育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养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支配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商量生培育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关怀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商量生培育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关怀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进取、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