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和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利嘉保税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部及所属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
3 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各部室、二级单位、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及要求a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实施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负责组织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保证其有效实施,每年度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及适用性组织评审,及时修订更新,确保制度合法合规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负责制,逐级进行落实,上一级负责对下一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项目部每季度对所属各二级单位进行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兑现考核奖惩
负责组织制定分解安全目标指标及保证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批,每年一季度以文件形式发布,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事故方面的控制指标
项目部每年与各二级单位(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施分级控制,目标保证措施责任落实到部门
项目部(单位)每年一季度与管理单位、工程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目标保证措施应具体、可操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责任落实到人,新开项目部三个月内应与管理单位、工程分包方签订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监督落实
项目部和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二级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并严格实施,并每季度对分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项目部每季度对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