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索赔谈判技巧 工程合同索赔谈判技巧 合同管理是贯穿项目管理始终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工程索赔则被视为承包商爱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关于工程合同索赔谈判技巧,欢迎借鉴参考。 索赔的提出 由于业主单位的资金迟迟未能到位,再加上监理单位对承包商递交的方案和索赔意向书迟迟未能批复(监理单位在原合同期结束前批准了一个 Provisional EOT 270 天 ),项目最终按程序进入停工阶段,停工开始于项目延期结束前的一个月。 在项目停工前以及停工后,承包商多次督促业主召开三方会议,确定后续的资金支配,以期确定工期,防止 Time At Large,并且提出了索赔和签署补充协议对原工程单价进行法律规范化调整的诉求。经过多次的沟通以及援引所在国相关政府选购法律,最终促成了在停工一年后的首轮谈判(其后还有第二轮谈判,以示区分)。在这个过程中,提出谈判的契机以及本着对业主对项目负责的看法这个出发点,是促成首次谈判的前提。 谈判的预备 在首轮三方谈判前,承包商进行了完好的索赔、调整合同条款、变更合同价格等方面的资料预备工作,既有对索赔程序的论述,也有充分的索赔资料,并且进行了相关的模拟,在整体金额到达预期的状况下,对如何取舍做了分门别类的规划。主要是索赔方面,对延期付款导致的利息和降效、掌握点不精确无法开始施工导致的误工做了主要的论述,停工期间对已完工程的保全做了次要的论述,在谈判中期舍弃了对监理延迟批复事宜的索赔。承包商按步骤逐步地提出自己的诉求以及相关的实际状况和合同根据,辅之以相应的计算和例证。 首轮谈判 经过两个多月的谈判,最终三方认可以下三方面,并签署会议纪要。第一,认可工程降效、掌握点不精确、延期支付导致停工、延期批复样品和方案为已完工程部分延期索赔的事件。第二,已完工程费用索赔触发事件为工程降效,延期付款和掌握点不精确、认可带费用的工期索赔为 163 天。第三,对余下工程内容 临时确定了 18 个月的工期,并用拆分单价后补贴的方法,即在原合同不支持价风格整的前提下,根据要素价格上涨这一理论基础,避开原合同中不允许调价的条款,在工程量不变的状况下补贴承包商约 30%的额外支付款,此款项针对全部余下工程内容,并在工程期和工程延期内不因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动,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对于第三点中的对余下工程内容的补贴,事实上是首轮谈判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项目开源的关键点,承包商的切入点主要是,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