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年我市在全省抢先完成以明晰产权、确权发证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年开始,我市进入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阶段
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到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现就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林业改革进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市经济进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市已完成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进入以林权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林权抵押贷款、科技咨询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阶段
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进一步推动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措施,对稳固阶段性改革成果、全面完成改革目标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亲热协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开工作开展,进一步解放和进展林业生产力,确保实现“生态受爱惜,群众得实惠”的林改目标,推动生态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进展
二、明确任务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一)任务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任务目标是:建设和完善集体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林农提供林木交易、林业法律与科技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探究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强林农融资能力,加快林业资源资本化进程;法律规范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与运作,推动林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展一批高效林下经济示范区,引领全市现代林业进展
(二)工作重点
法律规范集体林权流转
明确集体林权流转方式,对已明晰产权、完成登记发证的林地、林木,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可实行转包、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