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营运管理假设干规定实施细那么(试行〕为使店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
店铺营运管理假设干规定(暂行)
,特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重新修订后的
店铺营运管理假设干规定(暂行)
的核心是继续强化总部对店铺的营运管理职能,加强对店铺营销活动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条、总部销售部作为店铺营运监督的日常管理机构,督导员依据
店铺营运管理处分方法
对店铺进行巡查和处分
第三条、对店铺营运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一〕每月组织定期检查是指每月一次的明查
不定期抽查是指月度、季度、节期临时组织、安排的明查和暗访
日常巡查是指督导员和总部相关人员的店铺巡查
〔二〕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随即由检查人员填写
店铺营运管理处分单
,按总部规定通过邮件向相关店铺反响
第四条、店铺制定相应的管理和考核方法
(一)各店铺根据本实施细那么,重新修定店铺的“管理考核方法〞,有关条款与总部下发的
店铺营运管理处分方法(暂行)
中相关条款冲突的,执行总部下发的
店铺营运管理处分方法(暂行)
,不得加大处分力度
(二) 各店铺的卖场管理部要坚持全天候的卖场巡视、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店长要坚持日巡查制
(三)“记录详细〞,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检查人员等
第二章 商品营销管理第一节 经营布局 第五条、卖场经营布局调整运作程序〔一〕经营布局调整方案的提出 1、经营布局调整方案的等级划分 〔1〕一级调整:商品部位的微调,对商品配置表的调整和商品货架间的调整
〔2〕二级调整:商品布局的调整,对货架的调整及商品部类位置和面积的重新分配
〔3〕三级调整:增减商品部类的调整,对增减商品部类后商品布局的重新设定
〔4〕四级调整:较大规模的布局调整,涉及基建、设备、动力、信息中心等部门的配合
〔5〕五级调整:大型的装改接扩,基建、动力、设备和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