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考勤奖惩制度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和广阔学生的根本利益,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一、签到与请假1
上班签到截至时间为规定上班时间(学校作息时间)
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迟到的应由本人补签,并说明原因
遇特别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分管领导请假
需外出或提前离校,须在分管领导处说明情况,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
上班时间内,若发现不在岗又未说明情况者,记作旷工
5.假期回校,值班及休息日因学校需要上班的均视作上班
6.请假书面手续统一在校长办公室办理
设全勤奖每月 30 元,全校老师如全月无迟到、无早退,且无病事假、旷工的,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月全勤奖按月发放
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奖 50 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学期全勤奖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全学期坚持签到者,另奖 30 元
签到奖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教导处安排教职工代课,发代课金 3 元/节,代课金在每学期结束时发放
5.教学岗位考核奖
根据服从学校安排、教学工作仔细、出缺勤等方面进行考核
按每学期 50 元计算,完成任务全额计发,若未完成任务,则按情况酌情扣发
考核优秀者增加 20%(即每学期 60元)计发
(考核方案另定)三、处罚1
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 5 元
误课者,每误一节课扣 10 元
病假每天扣 5 元,事假每天扣 10 元
出现旷工现象,每次扣20 元
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两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评比一票否决
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
如确有正当合理原因需要调课的,要向教导处说明情况,否则每人各扣 5 元
四、权限与说明1.时间在三天以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