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计划 宣扬是新农合工作必不行少的基础与前提。新农合相关政策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本质上与广阔农民的需要是吻合的,其实施应当也可以得到农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必需让全部相关人员都了解,由于不同群体对政策的理解与满意度不尽一致,需要统一认识,增进合作医疗供、需、管三方的沟通和理解,开展合作医疗宣扬工作就是必定的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困难冗杂的工作,涉及到众多的农户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其法律规范开展与良性运作离不开宣扬工作。此外,新农合还涉及到社会群众的评价。因此,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要主动传承又有别于传统合作医疗宣扬的做法,实行多种措施,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立体式宣扬教育工作。使干部群众的认知和行为趋向一致,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化和广泛开展就有了可靠的基础,促进合作医疗工作的胜利实施。 一、宣扬的主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扬的主体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医疗宣扬的单位和人员,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义务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医疗宣扬工作。宣扬主体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医疗管理与监督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等组织及人员,也包括广阔农民自己。其中,以卫生部门和合医办最为重要,所发挥的作用最大。全部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扬员同时也是宣扬对象,宣扬对象具体可以归纳为四类,即县、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定点服务机构人员和合管人员。农民特别是合管机构中的农民代表既是宣扬对象,合作医疗的宣扬应当是一切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要参加进来。参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内容准备。 二、宣扬内容支配 在认识上以达成共识为导向,以取得其认同和支持为目的。针对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宣扬内容,使宣扬能够发挥最正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