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选址与总体布局、工作场所、辅助用室以及应急救援的基本卫生学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害评价。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持续数年或施工规模较大、因各种特殊原因需要的临时性工业企业设计、以及工业园区的总体布局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5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18083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J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卫生标准 hygienicstandard 为实施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政策,保护人体健康,在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对涉及人体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事项制定的各类技术规定。3.2 工作场所 workplace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点。3.3 工作地点 worksite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或作业地点。3.4职业性有害因素 occupationalhazards 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3.5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s,OELs 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