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注意问题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我国对驰名商标一般采取个案认定与被动认定方式
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法明确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给予不同的保护措施
复习中注意掌握的问题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其特征表现为:1、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范围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部分第一条所界定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范围是:(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行使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位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它是表彰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种标志,是一种识别性标志,是由经营者使用的一种标志
商标的构成要素,2001 年《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