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镇一中老师量化考核实施方法一、师德局部〔20 分〕〔一〕、爱国守法〔3 分〕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民事及刑事追究的一票否决
2、服从组织安排,不向学校讨价还价,否那么扣 1 分
3、违犯纪律,受县或镇书面通报批判者,一次扣 1 分;当众批判者〔受县、镇、校〕一次扣 0
〔二〕、爱岗敬业〔4 分〕1、工作敷衍了事、不仔细负责,给学校工作或经济造成一定影响的一次扣 1 分
2、所有老师均应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假设有外来人员闹事,所有老师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制止,并上报学校
发现袖手旁观、置假设罔闻者一经查实扣 2 分
〔三〕、关爱学生〔3 分〕1、学校出现平安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一般事故每次扣 1 分,重大伤亡事故一票否决
2、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 1 分;造成学生离家出走、辍学或发生意外的一次扣 2 分
〔四〕、为人师表〔3 分〕1、在群众中说话随便,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 1 分,参加酗酒闹事、赌博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 1 分
2、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越级上访,否那么扣 2 分
〔五〕、教书育人〔4 分〕1、不得以任何形式搞有偿家教,一经发现扣 1 分
2、遵守学校的政治学习时间,不缺席,迟到、早退者一次扣 0
5 分,仔细记好笔记,每学期笔记不少于 10 篇,心得体会不少于 2 篇
每缺少一篇扣 0
〔六〕、终身学习〔3 分〕1、凡当年取得本科学历的〔以证书时间为准〕一次性奖励 1 分
2、业务笔记篇数数量足、质量高,按上级要求,每周一篇,一篇至少两页
截止检查时,每少一篇扣 0
3、积极参加老师的各种形式培训及师资培训方面的各种活动
凡有活动,能主动参加且获一定的奖项〔以证书为准〕者奖励:省级:2 分;市级:1
5 分;县级:1 分;镇级:0
二、教学过程局部〔20 分〕(一)、备课〔4 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