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 行)一、 工作质量考核1、 设备检修 检修或消缺过程中,检修标准不符合检修规程或检修工艺,班组验收发现问题,工作班成员每人次扣 1 分,工作负责人扣 2 分。 同一缺陷 7 天内重复发生或发生返修,工作班成员每人次扣 2 分,工作负责人扣 4 分。 对所管辖区域内设备运行较好,缺陷较少,表现突出,视情况而定加 1-3 分。 由于检修准备工作不充分,无限制延长检修工时,影响设备、系统操作延误的,工作班成员每人次扣 2 分,工作负责人扣 3 分。 检修工作中不使用合格安全工器具,责任人每人次扣 1 分,工作负责人扣 2 分。 在重要设备检修、维护或者重大缺陷消缺过程中发扬连续奋战、不畏艰苦的工作作风,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有力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奖 5 分/次。 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机组、设备事故过程中推断正确、处理果断,避开事故的扩大,奖 5 分/次。 发现缺陷处理得当,避开重大的事故发生或扩大的,3 分/次。 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机组、设备事故过程中推断正确、处理果断,避开事故的扩大,奖 5 分/次。 班组人员所辖设备区域内发生的缺陷未及时消缺扣 1 分/处 班组人员所辖设备区域内发生的缺陷无法消除上报技术员,班长,未出解决方案的 1 分/每条。2、 设备维护 消缺现场,不洁净,检修垃圾未及时处理,现场工具材料(包括拆下的部件及旧设备等)乱放,视现场实际情况,考核 1 分/次。 对出现的设备缺陷,班长未及时安排消缺处理的,扣班长 2 分/次。 未按规定时间、巡视路线要求巡视检查设备,巡视不到位、巡检不仔细、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及时填写巡检记录的,每项扣值班巡检人每人次 2 分;应发现的问题因巡检不到位而造成异常及以下后果的,扣值班巡检人员 5 分,同组值班人员扣 3 分。 巡视检查设备到位、仔细,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每人次奖励 3 分。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扣班长 2 分,定期工作漏项,成员每人次扣 1 分,工作负责人扣 2 分;操作中出现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成员每人次扣 2 分,工作负责人扣 3 分。定期工作仔细,及时发现问题的,成员每人次奖 2 分,工作负责人奖 3 分。 所辖区域热控取样管跑冒滴漏未做处理措施、取样管保温伴热未按要求投入的扣责任人 1 分/次。 所辖区域热控设备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明显损坏,但未做处理措施的一处扣 1 分。 公司进行三道防线检查发现设备缺陷,下发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