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法律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结算管理工作,理顺工程造价结算过程中的申报、审核、审批等各工作环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最终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编制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陕西西咸新区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咸城投”)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西咸城投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流程参照此办法执行,如需完成陕西西咸新区进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咸集团”)审批流程,参考西咸集团的相关制度执行
四、工程项目结算书的编制及申报(一)工程项目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经甲乙双方约定同意终止合同;2、所有变更、签证或需甲方认价的项目已经完成(特别情况认价可并入结算中进行);3、工程项目资料齐全,竣工图已按要求完成,经监理工程师、建设部审核合格,并签字、盖章,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4、施工单位已签定了工程质量保修书;5、合同约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工程项目结算书编制的内容及要求:1、工程结算送审表;2、工程结算书
结算应由有结算编制资格的人员编制并加盖从业资格印章封面加盖施工单位公章;3、工程合同复印件;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5、竣工图纸全套一份,图纸每页必须有施工单位、西咸城投相关人员及监理单位签字;6、监理审查意见;7、工程量确认单(对于某些无法用图纸描述工程量的工程,采纳工程量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结算);8、变更签证、材料认价单及明细表;9、重大变更签证及对有争议问题的处理意见或会议纪要;10、工程结算报价电子版;11、对于招标项目还应提交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投标文件和有关的缴费证明(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公积金等)
五、工程结算书的审核及审批(一)项目主管工程师:1、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是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