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与企业价值—— 兼评一股独大与股权多元化朱武祥清华大学中国经济讨论中心No
2024032024 年 1 月[摘要] 本文结合国内外理论及实证讨论成果剖析了一股独大与股权多元化问题
本文认为,一股独大本身并非公司治理问题严重的恶源,股权分散和多元化并不能有效解决一股独大引起的公司治理问题,同时会产生其它问题
股权结构是公司在产品市场竞争、资本市场评价和控制权市场环境下,为保持和增强竞争优势,实现持续经营而进行的一种市场化选择和商业运作手段,很难也不应该人为规定股权比例,实践中也不存在最优或合理的股权比例结构股权多元化既不是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的目的,也不是公司治理有效的手段或必要前提
公司很少纯粹为了完善公司治理而进行股权多元化
不能因目前上市公司出现的大股东剥削行为而矫枉过正,简单人为地强制股权分散或多元化打破一股独大
[关键词] 一股独大、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与企业价值—— 兼评一股独大与股权多元化朱武祥 1一.问题提出 “一股独大〞一般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某个股东能够绝对控制公司运作
包括:占据 51%以上的绝对控股份额;不占绝对控股地位,只是相对于其它股东股权比例高(Shleifer & Vishny 界定为 20%),但其它股东持股分散,而且联合困难,使该股东仍然可以控制公司运作
据 Leech 和 Leaby(1991)分析,假如第 1 大股东表决权比例超过 25%,在表决权争夺中,通常容易赢得大多数其他股东支持,处于优势表决权地位
随着 ST 猴王、ST 幸福、大庆联谊、济南轻骑、春都、棱光实业等上市公司控股大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拖欠上市公司巨额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现象的触目惊心,上市公司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的现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人们普遍认为,“一股独大〞导致第一大股东几乎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形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