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为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省、市、区文明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和改革进展大局,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提升创建理念,健全创建机制,丰富创建载体,扎实推动思想、道德、法治和文化建设,不断增强部门软实力和影响力,促进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全面、文明、健康进展。 二、创建目标 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准和新形势下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巩固、提高、延伸”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持久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水平;精神文明建设富有特色,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创建工作不断出新;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把建设成为精神状态奋发有为、人际关系团结和谐、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的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三、创建要求 (一)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公室积极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全员参加”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强化措施,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全局创建工作格局。统筹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全覆盖,努力使文明创建成为全局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加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根据省、市、区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结合市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的运行使用,进一步法律规范创建程序,加大创建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升创建质量。 (二)加强教育,提高干部思想道德素养。一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开展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素养这一核心,立足本职岗位,以敬业奉献、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干部职工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三)加强教育发挥职能,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养。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集中解决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机关管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政务公开,利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