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汇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汇报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加强和法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两个责任”的提出和深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进展,为纵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深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行好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
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启示我们,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
我们要真正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党的制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党组)书记要管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职责所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是本职,抓好党建是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
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