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4 年底,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季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行有力措施,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确保 2024 年底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80%以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管控,对建成区已淘汰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列灰复燃,对全市 20 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动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推动城乡结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无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深化工业污染管控。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2 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深化治理成果。(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开展扬尘污染排查,强化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裸土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对新的建筑施工场地,房屋拆迁施工场地、物料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及时组织排查、督办、考评,年底前,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未实行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渣土车辆;大力推动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区域监管力度;加快柴油货车禁行、限行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加快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路检路查,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五)统筹秸秆禁烧管控。 根据《省秸秆全量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