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检查事宜 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效率,使我区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法律规范化,促进全区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经请示区政府领导同意,确定于今年七月下旬开始对全区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 桃花镇人民政府、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检查内容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状况; 2、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持证执法、亮证执法; 3、行政惩处案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仔细执行了“罚缴分别”、“收支二条线”的规定; 4、行政执法文书是否法律规范,案卷材料是否齐全,案卷装订归档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5、法律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合法适当,是否在规定的时间、依据规定的格式进行报送备案。 二、检查的组织方式准时间支配 这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行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阶段。〔7 月 21 日--8 月 15 日〕 镇政府和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比本通知要求全面仔细进行自查。对自查中觉察的问题,仔细分析产生的缘由,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自查工作结束后,要仔细进行总结,写出具体的书面汇报材料,于 8 月 15 日前送区政府法制办。 2、检查阶段。〔8 月 15 日--9 月 15 日〕 区政府法制办依据通知要求,组织检查人员分成 2 个检查小组,实行看状况、听介绍、核案卷、查资料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别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上半年行政执法状况进行监督抽查。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组对检查中觉察的问题,要准时予以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意义,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主动协作检查人员的工作,实事求是,照实反映状况。要通过检查,总结阅历、觉察问题、准时整改、狠抓落实,推动我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深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