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机构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内控制度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四篇第一篇: 财政机构内控制度及运行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内控制度自查自纠报告 一、自查方法 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目情况。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纳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 二、自查内容 1、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我院在财务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遵守财务规章制度,明确“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配备财务人员 2人(会计、出纳各 1 人)。经费在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循国家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准则;在办理财务报销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支笔”的原则,同时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和院长全部签字后才能到财务报销,以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会计电算化方面,采纳的是用友 ERP 财务软件,有助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在资产管理上,做到帐物一致、帐表相符,特别是在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采购时,严格根据行政单位采购办法,公开招标进行采购,采购的资产及时准确入帐。 2、诉讼费收费情况 我院严格根据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未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诉讼费用的收取实行收缴分离根据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用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交(预交)诉讼费用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各区乡人民法庭收取诉讼费用,也实行收缴分离。因不便由指定银行收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庭直接代收,并向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用专用票据。人民法庭直接代收的诉讼费用,定期交入指定银行,同时将票据上交我院。我院对诉讼费用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检查。 3、涉案款项管理情况 由于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只能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局限,我院的执行案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