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范文 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范文 1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根据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委托乙方在 20_年 3 月 15 日前为其安排 17-18 个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认费用:场站费,港口操作费及海运费由乙方全部垫付,甲方 30 天内收到乙方全部发票后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根据为甲方报价收取相应费用)
乙方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乙方报价如下: A
场站费(装货费 300 元/TEU,安保信息费 130 元/TEU)合计430 元/TEU
港口操作费(文件费:400 元/提单
场站:200 元/TEU 港杂:105 元/TEU THC:750 元/TEU)
海运费(中国青岛港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港海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