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范文 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范文 1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根据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委托乙方在 20_年 3 月 15 日前为其安排 17-18 个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认费用:场站费,港口操作费及海运费由乙方全部垫付,甲方 30 天内收到乙方全部发票后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根据为甲方报价收取相应费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乙方报价如下: A. 场站费(装货费 300 元/TEU,安保信息费 130 元/TEU)合计430 元/TEU。 B. 港口操作费(文件费:400 元/提单。 场站:200 元/TEU 港杂:105 元/TEU THC:750 元/TEU)。 C.海运费(中国青岛港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港海运费为 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酬劳,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须根据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实行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