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责任追溯考核管理规定 质量责任追溯考核管理规定第 1 篇 1.目的 为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制度流程,引导以市场为牵引的体系,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公司制造质量,保证持续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制造车间质量工作、质量环境目标、质量事故的分级、处理和考核。 3.定义 质量事故:指由于失职或重大过失等原因造成一定质量损失的批量性质量问题,或由于某原因造成公司声誉严重影响,性质恶劣的事件。根据“数量、金额”分为三个级别:Ⅲ类、Ⅱ类、Ⅰ类,严重程度依次递增。具体分级标准如下表: 级别判定标准Ⅲ类批量不良一次性出现部件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数量在 300≤A≤1000 套/件; 一次性刷架总成产品质量问题数量在 80≤B≤200 套; 一次性质量方面问题造成返工返修费用在 500≤C≤2000 元;客诉损失外部客户投诉,赔款金额在 1000≤D≤2000 元; 因同样的原因、三个月内在同一部门发生次数在 2≤E≤3 次;Ⅱ类批量不良一次性出现部件或碳刷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数量在1000<A≤3000 套/件 一次性刷架总成产品质量问题数量在 200<B≤500 套; 一次性质量方面问题造成返工返修费用在 2000<C≤5000 元客诉损失外部客户投诉,赔款金额在 2000<D≤5000 元; 因同样的原因、三个月内在同一部门发生次数在 3<E≤5 次;I 类批量不良一次性出现部件或碳刷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数量在3000<A≤5000 套/件 一次性刷架总成产品质量问题数量在 500<B≤1000 套; 一次性质量方面问题造成返工返修费用在 5000<C≤8000 元客诉损失外部客户投诉,赔款金额在 5000<D≤8000 元; 因同样的原因、三个月内在同一部门发生次数在 5<E≤7 次;注:1、以上符合多个条款的按最高级别定义,不重复考核; 2、数量标准与经济损失标准有冲突,根据事故性质影响度度大的为准。 3、超过 I 类的上限为特大质量事故,加重考核。4.职责 质量部:是质量考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事项的调查核实及输出考核记录。每月对客诉、批量的事件损失、质量信息报送情况、工作质量、质量改进进度等进行考核,提出质量奖罚建议,提交给品保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将考核结果报管理部备案。 各部门负责配合质量考核的调查,按时提供相关真实信息与记录,并根据有关决议落实整改措施。 质量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的申诉事件进行仲裁与协调。成员为总经理、技术总监、生产总监、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