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学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协调、稳定地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吉林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职权1、学院财经安全监督小组是学院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负责审议、批准院级预算和院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院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2、院长、分管财务副院长负责院级财务预算的初步审定
3、财务办公室是院级预算的执行机构
负责汇总编制院级预算、决算草案;监督控制院级预算的执行;负责编制院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定期向院长报告院级预算执行情况
4、各职能办公室主管院长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收支预算草案,负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严格控制部门预算支出
二、预算收支范围 院级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组成
预算收入按来源渠道分为: 1、本科生学费收入; 2、讨论生学费收入; 3、 其他应列入预算的收入
预算支出按用途分为: 1、人员支出; 2、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 5、其他支出;三、预算编制和批准1、预算编制应遵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不列赤字的原则
2、支出预算采纳定额经费加专项经费的编制方法
首先保证定额经费,然后再安排专项经费支出,专项经费要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核算,专项经费预算指标原则上不结转下年使用
3、预算年度按教学年度计算即公历 9 月 1 日至下年 8 月 31 日止,学院预算每学年编制一次
4、每年 6 月开始筹备编制下一年度预算
各职能办公室于 6 月下旬将本单位预算草案报财务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根据在校生人数和招生计划预测编制下年度预算收入草案;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依据各部门报送的预算草案和学院事业进展与综合财力情况,考虑物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