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税务学会税收科研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那么为进一步调动和鼓舞长汀县税务学会全体会员开展税收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更好地推动全县税收科研工作的深化开展,加强对税收科研工作的管理、监督和鼓舞,多出、快出优秀税收科研成果,发现培育和奖励优秀税收科研人才,使税收科研工作切实做到为税收工作效劳,为税制改革效劳,为领导决策效劳,为经济开展效劳
根据全省、全市税收科研工作相关规定和奖励方法,结合我县税收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方法
第二章 科研管理第一条 我会的税收调研在省、市税务学会的指导下开展税收科研,结合各级调研提纲及要求,提高调研文章撰写质量,积极推举选送在各级刊物上发表
第二条 各会员可以所在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领导要协助学会带头并督促其他会员按本会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落实完成税收科研任务
第三条 税收科研工作应结合工作实际,对干部管理、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征管现状以及各种税收管理机制深化开展调查,调研文章字数要求在 1500 字以上,做到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对于内容陈旧、言之无物,剪裁拼凑不符合要求的文章,或把已发表的文章上报本会敷衍了事的,予以退回
第四条 调研文章除以书面形式报送外,还应报送电子文档至本会秘书长处存档备查
第五条 学会将在每季出版一期
,刊载经税收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选定的优秀调研文章
第三章 课题管理第六条 学会每年将征集、列举局部参考课题供全体会员参考,也可自拟课题开展调研
第七条 每一课题可以个人单独完成,也可以多人合作完成
原那么上以会员所处的分局、所或股室为单位上报课题
第八条 课题分为学会重点课题和学会一般课题
本会于每年 4 月 30 日前,依据省市局、省市学会的相关相求拟定 5 个重点课题,每个重点课题组拨付课题调研经费 4,000 元
一般课题由会员自行申报,经学会税收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