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餐饮效劳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实施细那么第一条 为标准我市餐饮效劳提供者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落实餐饮效劳食品平安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平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
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
餐饮效劳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 本细那么所称索证是指餐饮效劳提供者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查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平安法规或标准要求,查验供货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
具体指索取供货方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本细那么所称索票是指索取购物凭证,具体指索取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第三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效劳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遵守本细那么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效劳提供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 鼓舞餐饮效劳提供者采纳先进的索证索票方式
支持和鼓舞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效劳提供者依法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
第六条 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制度,保障食品平安
餐饮效劳提供者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第七条 餐饮效劳提供者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工作
专〔兼〕职采购人员应当熟悉餐饮效劳食品平安法律知识、餐饮效劳食品平安根本知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