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解决我省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补齐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规范化建设短板,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进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进展新道路
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为核心,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显著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法律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洁净水、放心水
二、工作目标 20__年,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完成法律规范化建设,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完成法律规范化建设,供水人口 10000 人或日供水1000 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信息摸底及问题排查,实施整治工作
到 2024 年底,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 94
6%,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完成法律规范化建设,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 91
9%;供水人口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及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供水人口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吨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建立水质监测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全省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人口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吨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水源地应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法律规范》(HJ338-20__)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其中,县级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