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内部控制法律规范案例分析题 目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门” 班 级 会计 N102 组 长 王璐瑶 组 员 俞家欢 吴星芸 吕晓盼 一、财务“注水”事件(一)公司概况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幅生科",300268 SZ)本是一家业内寂寂无名的稻米加工企业。2024年9月27日,它以每股25元的发行价成功登陆创业板,加上超募资金,共募集4.25亿元,曾被多家券商誉为“新兴行业中的优质企业”.上市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惊爆出财务造假的丑闻,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二)事件起因2024年8月,湖南证监局对万福生科进行常规稽查,从其银行流水中查了资金流向,对比后发现虚增。据称,当时公司财务总监覃学军“出人意料”一下子上交了“9个账套”,引发事态骤变。2012年9月14日,因涉嫌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万福生科收到湖南证监局《立案稽查通知书》,要求公司高管人员坚守岗位,积极配合调查。9月17日股票跌停.9月18日晚,万福生科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788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2年10月26日,万福生科发布公告,公司在2024年半年报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约1875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约14556万元,虚增利润4023万元,并且未披露公司循环经济型稻米精加工生产线项目上半年停产技改时间延长等事项.10月29日股票跌停.12月22日,关于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责备的公告。该等情形表明公司未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二、致命原因——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一)控制环境1。实际控制在少数公司龚永福和杨荣华夫妇各掌握 29。99%,共计 59.98%的股份,是公司最大股东,因而导致两人拥有最大权利,董事会被架空,夫妇二人实际掌握公司控制权。2。高管人员专业素养低纵观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 9 人中,仅 1 人为硕士学历,1 人为本科学历,其余 6 人为大专学历,1 人为高中学历.文化程度较低,导致专业知识的缺乏,管理能力的缺失,从而无法更好地管理公司各项业务。3.职业操守极差该公司上市前,制造“销售兴旺”的虚幻景象,在各大超市到处摆卖陬福牌大米,而上市之后,陬福牌大米在各大超市消逝。除此之外,万福生科 IPO 造假极其恶劣,动用 300 余个个人账户进行造假,其造假环节更是涉及虚增原材料、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