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发包人(甲方):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乙方):武汉市培源建筑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仓埠街 P2024(101)+(102)地块及周边土地三通一平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仓埠街 P2024(101)+(102)地块及周边(详见规划图)三、施工内容及要求:1、表层植被清除(包含伐树)
2、原有建筑物的拆除、清理
3、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方挖运、平整、回填及压实
4、修建施工便道及排水设施并负责维护,管理施工现场
5、新建桂花路砼路面及排水管网
四、合同工期:2012 年 3 月 20 日开工,2012 年 7 月 20 日竣工,总工期 120 天
五、质量标准1、挖方区:平场标高控制在设计标高+10㎝、—10㎝范围以内
2、填方区:乙方负责用推土机推平,分层碾压,平场标高控制在设计标高+10㎝、—20㎝范围以内
3、砼路面:按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执行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验收合格
七、工程计量和计价:1、仓埠街 P2024(101)+(102)地块及周边土地原始平面图与规划图的竣工图和现场签证单
2、2024 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3、2024 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
4、价差:按《武汉建筑造价信息》及人工费调整文件执行
七、工程验收及结算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书
甲方收到该申请书后及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工程验收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且及时整理归档
工程经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
甲方接收结算书交审计部门在 15 天内核实完毕,工程结算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八、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竣工结算后当年付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