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1、 目的为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用,调动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安全职责,提升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全部专职和兼职安全员3、 制定原则3
1 岗位职责与津贴对等的原则3
2 津贴发放及时、适度、公平的原则4、任职资格 4
1 专职安全员 4
1 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安全工作经历 4
2 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
3 热爱安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4
4 熟悉公司生产流程和本单位生产工艺和要求 4
5 熟悉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技术标准 4
6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处理问题清楚、果断
及时,原则性强4
2 兼职安全员4
1 来公司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4
2 安全管理培训合格4
3 热爱安全管理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4
4 熟悉本工序岗位特点,了解并掌握本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5、安全员聘任程序 5
1 安全员的聘任由所在单位根据安全员任职资格进行提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安全环保部 5
2 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申报的安全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对安全员的聘任进行审核 5
3 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对安全员的聘任进行最终审批6、考核 6
1 专职安全员的考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 6
2 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的考评,由所在单位和安全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各占考评权限的 30%和 70% 6
3 考评工作依据专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 6
4 考评结果只与安全员的岗位津贴挂钩,不影响其月度绩效考核 6
5 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为优,89—75 为良,74-60 为合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的全额发放津贴,考核为良的发放津贴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