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 分行个人客户信息系统 V2
0 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我分行个人客户信息系统V2
0(简称客户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客户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密相关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明确系统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及用户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客户系统是我分行根据“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自主开发的个人客户管理平台,整合个人客户在我分行的全部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账务信息、交易信息、产品和渠道信息),根据总行理财卡标准自动分级识别,具有征信审核、客户挖掘、客户服务、客户管理、绩效考核、统计分析、业务管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为我分行个人客户的服务、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统计分析、考核激励和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客户系统的各级机构和用户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第四条 客户系统的运行管理部门有省分行信息中心、个人金融部、信息技术管理部
(一)信息中心职责
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牵头部门
牵头组织对客户系统全面测试及验收,牵头落实后续维护工作
牵头制定客户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负责二级分支行客户系统上线申请终审
负责全分行用户角色增加、修改和删除工作,负责系统管理员工作
负责全分行用户申请审批和上线培训
共同负责客户系统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负责对系统的运行和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分析,并定期通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措施并督促落实
负责客户系统运行日常监控,统计分析用户人数及频率、使用的功能和可疑操作等,审核各类数据的准确性
牵头负责汇总省分行本部各部门、各二级分支行提出的系统功能需求补充和改进,提交信息技术管理部或合作公司进行开发或修改
负责客户系统的相关解释工作
(二)个人金融部职责
结合个人金融业务实际,做好下列工作:1
制定客户系统管理制度中有关个人金融业务部